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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99号 财务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步研讨开辟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关照

 
文章泉源:       作者:xjgcjs        公布>###6:36 欣赏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务厅(局)、科技厅(局),国度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税务局,新疆消费建立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进步企业研讨开辟用度(以下简称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题目关照如下:
  一、企业展开研发运动中实践产生的研发用度,未构成有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划定据实扣除的底子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期,再依照实践产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构成有形资产的,在上述时期依照有形资产本钱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用研发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办理要求依照《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美满研讨开辟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关照》(财税〔2015〕119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讨开辟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题目的关照》(财税〔2018〕64号)、《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讨开辟用度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题目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划定实行。

财务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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